(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按照《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的要求,建设好各级、各类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对我区及周边地区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自治区地震局负责统一规划和布局,积极推进现代化地震观测台网、强震动监测台网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因建设擅自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努力提高地震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各级政府要落实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的震情跟踪措施。地震部门要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加强分析会商。坚持专业地震队伍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科学家预测和政府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提供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三)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研究制定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各乡(镇)要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观测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四)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地震、教育、科技、农业、新闻等部门和单位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自治区教育、地震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逐步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中。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城镇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宣传;各市科协要配合地震部门组织防震减灾宣传“大篷车”,开展流动宣传。
(五)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2010年前,完成银川市城市的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完成市和县的城镇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