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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宁南山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
宁南山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党办[2004]65号 2004年9月29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党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
  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宁南山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

关于加强宁南山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宁南山区“两基”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根据《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宁党发[2003]5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关于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02]5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提出加强宁南山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宁南山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九五”和“十五”期间,在宁南山区实现“两基”攻坚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师资培养渠道不断拓宽,对口支教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明显缓解;学历进修、教师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等教师继续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为教师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不断提高,进一步优化了教师队伍建设的社会环境。
  2.随着我区基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宁南山区“普九”攻坚工作的全面提速,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宁南山区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问题仍然突出,教师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合理,教师补充与更新速度缓慢,教育缺编,不少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占用教师编制现象一直存在;师资培训经费短缺,模式单一,质量和效益不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高,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不能适应基础教育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3.加强宁南山区教师队伍建设要着眼长远,将近期需要和长远规划相结合,注重整体素质的稳步提高。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创新教师管理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两基”攻坚目标实现,促进宁南山区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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