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学员在教练员陪同下学习驾驶中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相应的当事人责任,学员不承担责任。
12 确定责任六--确定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
12.1 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参照本标准确定。
13 确定责任七--本标准未列举情形的责任确定
13.1 凡“确定责任一”至“确定责任五”未列举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14 不确定责任
14.1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确定当事人责任。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仅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15 道路外交通事故
15.1 道路外交通事故不适用本标准。
附录:
当事人过错行为及事故分类表
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
1 车辆在路口未按规定让行事故
1.1044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交叉路口时,未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203830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
3.20511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
4.20511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5.205211 20691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但是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6.20521220691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7.205213 20691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8.20521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未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9.206913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10.304310通过环形路口,进环形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环行或者出环行路口的机动车先行的。
11.304320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12.305411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