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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年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5年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2005年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精神和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要求,现将2005年山西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关于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2005年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品种为: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食用醋、饮料、酒、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重点对象为: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特别是要把农村和儿童食品市场作为整顿的重中之重,切实维护农民、未成年人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一)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
  2、继续把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切实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步伐,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强基地建设,对农产品实行质量安全控制,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对全省11个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猪肉、牛奶中药物残留进行专项监测。继续实施对畜产品“瘦肉精”污染等和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
  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以太原市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城市,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食用醋、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1类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对有制假劣迹和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整治,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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