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经营单位违章
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5年1月6日 深府办[2005]1号)


  《关于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政排水管理办法》,重点整治特区内违章排水行为,以排水管网普查结果为主要依据,以各区人民政府为主要推动力量,多部门联合行动,通过百日排水专项执法行动,纠正经营单位违章排水行为,广泛宣传排水法规,推动排水许可制度全面实施,营造规范排水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重点查处经营单位擅自向市政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擅自连接市政排水管道或穿凿、挪动、堵塞排水设施,擅自将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或雨水管道接入污水管道,擅自将未经隔油处理的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对有违章排水行为的宾馆、酒楼、路边餐饮店、商业门店、发廊、洗浴场所、医疗诊所、修配厂(场)、洗车场、菜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进行检查执法,要求违章排水户限期进行整改,对未能按期整改的依法处罚。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经营、违章排水的宾馆、酒楼、路边餐饮店、商业门店、医疗诊所、修配厂(场)、洗车场由相关部门予以依法查封。
  (三)对造成污染的临时乱摆卖、违章乱搭建依法予以清除。
  (四)对违章排水的违法建筑工地予以停电、停水,并由相关部门按查处违法建筑的有关政策处理。
  (五)对违章养殖的予以清理。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此项工作在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并成立深圳市关于开展经营单位违章排水专项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吕锐锋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蒋尊玉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黄添元担任。成员由市水务局、监察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城管局、建设局、规划局、工商局、卫生局、交通局、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深圳晚报,市水务集团,深圳供电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排水执法检查组),主任(组长)由何培同志担任,副主任(副组长)由王坤堂、张斌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人员参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