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意见
(京政发[200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本市资本市场发展,促进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住机遇,努力开创本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局面
《意见》的发布,为大力发展本市资本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抓住机遇,扬长避短,从本市的优势出发,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开创本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局面。
大力发展本市资本市场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建立与本市经济发展相协调、有效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运作规范高效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一批治理机制健全、行业带动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支柱型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中介服务体系;集聚机构投资者,打造金融资产管理中心;形成有利于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机制和环境。
二、抓住重点,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
(一)全力推动北京产权交易所规范发展。
加强北京产权交易所建设,促其成为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形成科学合理的产权交易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产权交易制度。大力为国家及本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做好服务。努力吸引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定措施,完善服务网络,提高市场辐射能力,吸引异地企业来京进行产权交易。
大力支持北京产权交易所市场导向下的产权交易制度创新。丰富投资品种,发展产权交易增值服务,探索建立做市商交易制度。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监管下,积极探索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标准化和证券化交易试点。鼓励发展各类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积极推动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
(二)支持中长期借贷市场创新发展。
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优化银行贷款在本市的投向结构。健全透明、公正、规范的土地储备、流转和管理制度,支持和推动房地产贷款市场的规范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增强担保机构资本实力,组建再担保机构,建立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扩大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制度的覆盖范围,支持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设立地方汽车金融公司。推动消费信贷信用信息的适度共享,促进消费信贷市场稳步发展。
鼓励在京商业银行研究开发适合本市实际的中长期贷款品种,推动中长期信贷二级交易市场的发展。积极发展信贷中介业务,引导银行贷款投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并购重组。推动人民币国际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