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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为全省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继续实施为肢体残疾人配装假肢项目。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58万元,省财政配套70万元,为全省1000名残疾人配装假肢。
  六、改善2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
  为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106.25万元,省财政配套经费340万元,年内完成20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市级政府要匹配一定经费,县(市、区)政府按1∶1比例配套经费,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七、资助155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150名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完成学业
  中国残联给我省下拨专项经费113万元,省财政配套20万元,配合“中西部盲童入学项目”、“扶贫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55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150名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完成学业。
  八、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5.2万元,在全省2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
  九、创建国家一类省级聋儿康复中心
  按照中国残联要求,到2005年上半年,各省级聋儿中心必须达到“一类中心”建设标准,中国残联、民政部、教育部将组织验收。为使省聋儿康复中心能够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指导功能,真正建成辐射全省范围的技术资源中心和示范指导中心,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40万元,用于购置听力检测设备、语训设施和器材等。
  十、建立省假肢及矫型器装配中心
  省财政安排30万元,在省博爱医院设立假肢及矫型器装配训练基地,建成后每年可装配1000例假肢、2000件矫型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扶助残疾人的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我省残疾人工作整体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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