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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5.2005年3月,全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6.2005年7月中旬,2005年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
  7.2005年8月,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筹备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博览局负责。
  8.2005年10月中旬,前三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
  9.2005年11月初,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博览局负责。
  10.2005年12月,2006年广西科技活动周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
  (二)不定期发布的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
  不定期发布的主要内容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作出的重要决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
  1.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年度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安排)。
  2.我区自2001年启动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以来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建设厅负责。
  3.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的颁布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国资委负责(相关政策颁布后安排)。
  4.交通重大建设项目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交通厅负责。
  5.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的具体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审计厅负责。
  6.全区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
  7.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
  8.电力生产、社会用电量、电力供需情况记者招待会,由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负责。
  9.公布新一批广西著名商标名单,由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新闻通稿形式安排)。
  10.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两办名义出台的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政策通报会,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相关政策颁布后安排)。
  11.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会,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负责。
  12.需要公开或辟谣的重大政治、群体性事件情况介绍会,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
  13.需要通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会,由自治区安监局负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年度重大决策,视内容和颁布时间另作安排。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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