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5]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17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
一、新闻发布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区、全国和全世界宣传广西,让社会各界了解广西、支持广西,树立广西新形象,为完成2005年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新闻发布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和提供新闻稿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定期发布的主要内容及日程安排。
定期发布的主要内容是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运行情况、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1.2005年1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商贸代表团访桂新闻吹风会,由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已召开)
2.2005年1月2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办法》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法制办、卫生厅负责。(已召开)
3.2005年2月,2004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由自治区统计局负责。
4.2005年3月中旬,2005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旅游局、桂林市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