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中央要求,各级政府是政务公开的实施主体,各级政府机关行政首长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把政务公开做为建设信用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其它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明确责任和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区政府要参照省市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成立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地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确定具体职能处(科)室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办公部门要切实负起综合协调,组织推进政务公开的责任。纪检监察、法制、人事、发改委、民政、财政、建设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实行垂直领导或双重领导的部门,要在本系统的指导下,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监督,做好评议。推行政务公开,政府是主体,监督是关键,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核心是执政为民。各级政府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有部署,实施有措施,落实有力度。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的层级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同时,要把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行)风测评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议体系中,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考核测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县市区考核测评也要在本地通报)。
(三)要发挥政务公开综合效应。抓好8个结合,即:把政务公开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同振兴老工业基地相结合;同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相结合;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同投资体制改革相结合;同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同招投标制度改革相结合;同扩大基层民主相结合,整体推进。严格限制不公开的事项范围,对不能公开或暂不能公开的事项,承办部门必须说明理由,并报本地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备案。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经验;要培树示范单位、典型个人和培育基层政务公开联系点;要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对在政务公开中存在严重问题,要给予曝光,促进其尽快解决,营造有利于政务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