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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府发[2005]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200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新形势下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对200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工作,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政务”,推进信用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加快发展,实现变“快走”为“快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保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政府决策公开。2005年我市要加大推进政府决策公开的力度,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决定任何事项都要把能否公开,怎么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等作为必须的审核内容,形成决策公开的审核制度和程序,进入政府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市政府重要会议旁听制度和听证管理办法,让群众了解和参与决策的过程,监督决策的落实,评价决策的效果,提高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水平。
  (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对市政府50个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进行达标验收,二是在10个县(市)区推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2005年9月30日之前,要向社会公开,努力实现全市网上政府信息共享。市政务公开办要在10月中旬对10个县(市)区进行检查和验收。三是逐步完善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服务功能。力争在2005年上半年完成273个城区社区配齐微机和网络平台建设,让老百姓在社区就能查阅到所需的政府信息;同时在政府办公地点、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触摸屏、电子滚动屏幕等设施。各县(市)、区档案馆做为政府信息查阅点,要全部对外开放,使政府信息贴近群众,服务于群众。四是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采集制度和运行机制,整合信息资源,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开发利用的集合效应。
  (三)提升政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政务中心审批服务要按照“一个窗口进出”、提高一次办结率、实现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收费”的目标努力。一是进一步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统一规范到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强化政务中心的集中审批、联合办理功能;二是完成窗口调整工作和实行基本建设项目“一次性”收费;三是提高群众办事的一次性办结率,力争一次性办结率达到95%以上;四是实行首席负责人制,授权全权处理窗口审批事项。五是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深化对行政许可项目确认分类,即那些是即办件,哪些是承诺件,哪些是联办件和上报件,然后结合办事时限和承诺在全社会公示告知。做到即办件当日办结;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按法定时限,办结前一天电话通知当事人,确保“一个窗口进出”;六是启动振兴老工业基地项目快速审批通道,实行领办、代办、快速办理,优质服务;七是加快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实现网上审批、咨询、投诉及监控;八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中心建设意见》和《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和配套制度,提升政务中心管理水平。同时,建立4个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实施统一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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