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针对奶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儿童食品和应季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
3.加大对市场流通环节的整治。
(1)开展定型包装和散装食品安全检查。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检查定型包装食品标识、包装、商标的合法性,检查散装食品的卫生防护情况,检查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
(2)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检查。检查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大类品种,开展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及时公布监测结果。检查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制度的落实情况。
4.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检查学校、托幼机构、敬老院、建筑工地食堂和有重大聚餐活动等场所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及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加大巡回监督检查的频次,检查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发放情况,以及食品原料、半成品、直接入口食品有无腐败变质情况。
5.开展对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大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儿童食品造假行为的监督检查。在对市场准入情况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黑加工点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的监管力度。
6.开展对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加强对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的审查,坚决制止保健食品夸大保健功能和宣传疗效的不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减肥、辅助降血糖、抗疲劳以及改善睡眠等功能的保健食品生产场地的复查,凡未达到保健食品企业GMP认证标准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7.开展对应季食品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农历春节、元宵节、五月节、八月节,公历“元旦”、“五·一”、“六·一”、“十·一”等节日畅销食品,夏季冷饮、蔬菜,秋冬季新鲜水果等应季食品的监督检查,把食品检查的季节性特点与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有机结合起来,针对食品消费季节性特点,科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8.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全省集中在5月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深入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追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大力宣传优秀企业、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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