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05年度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陕科计发[2005]26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05年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陕战略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最后一年。省科技厅决定从今年起,逐步对省级科技计划体系进行改革,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的方式、时间等都将进行调整,为实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打好基础。为了做好2005年度科技计划工作,现就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突出重点,加强集成,反应快捷,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优势和特色产业,推动行业和区域科技进步;针对我省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科技问题,组织实施应用研究与开发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加强应用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重点抓好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加强地区、行业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为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创造良好环境。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范围
2005年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征集范围包括: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原省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等科技计划。除自然科学研究计划外,其他计划的申请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2005年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继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改革和完善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逐步做到常年受理、不限指标、分批论证、滚动下达;按照计划和项目管理审批程序,努力突出各专项科技计划的目标任务和特色。申报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是:
(一)各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2005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年度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2005年之前下达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二是处理好结转项目与2005年新上项目的衔接;三是要合理安排国家和省上申报项目的部署和配套;四是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明确重点,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