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重点地方病
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郑政办[2005]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五月八日

郑州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7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河南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豫政办〔2005〕4号)精神,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维护病区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病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地方病的流行特点与防治现状,制订本规划。
  一、我市地方病现状
  地方病是在一定地区内发生的生物地球化学性疾病、自然疫源性疾病和与不利于人们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疾病的总称。我市目前存在的主要地方病有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的流行不仅严重危害病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严重制约病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广大地方病防治工作者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03年底,我市累计对568个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进行了改水;通过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我市已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由于受自然、社会以及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依然艰巨。非碘盐冲击市场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居民的合格碘盐食用率。
  截至2003年底,全市仍有271个病区自然村需要改水,并且由于广大农村地区饮用水源变化,新病区又不断出现,加之早期改水工程报废等现象,氟病控制任务十分艰巨。
  在2004年可疑地区水砷含量调查中,首次发现我市中牟县白沙镇白沙行政村存在高砷水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