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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残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残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004年12月31日 深办[2004]85号)


  市残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我市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残联组织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残工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精神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深圳有3.7万残疾人。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制定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颁布残疾人有关法规,残疾人事业走上法制化轨道;建立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各司其职,形成有效的管理与工作机制;残疾人康复、就业、保障、维权、教育、文体生活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建立残疾人服务体系;扶残助残蔚然成风,营造特区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市、区、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普遍建立,造就一支爱岗敬业,开拓务实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教育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增强残疾人的参与意识和奋斗精神。目前,深圳基本建立了帮扶残疾人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有效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残疾人工作格局。
  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整合正在不断完善之中,残联还未能与广大残疾人建立起直接的、密切的联系机制与组织体系;二是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残疾人工作的重心逐步下移到社区,而社区残疾人康复、就业、保障、维权、教育、文体生活等项工作量大、面广,工作远远不能适应残疾人的需要;三是基层残联组织建设跟不上城市化的步伐,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残疾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来关心,残疾人工作需要千千万万人去做。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妥善解决他们在就业、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使他们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改革开放的成果、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建设现代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功德无量的善事,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重视加强基层残联组织“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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