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完善城市功能的有力保障。
泛珠三角“9+2”完善的合作机制和广阔的合作领域,为深圳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整合对内、对外两种资源提供良好机遇。深圳加快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在区域发展中的规划布局,加强深圳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深圳铁路网、公路网、电力网等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加快形成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有利于加快深圳要素市场的发展,推动深圳与泛珠三角区域之间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要素的合理有效流动,加快形成区域性主体市场城市;有利于深圳在充分的合作与竞争中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和创新意识,增强科技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能力,更好地发挥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场”和“排头兵”的作用。
二、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安排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框架内,以深港“1+8”合作协议为基础,立足于泛珠三角区域宽领域、深层次的合作与发展,坚持优势互补、务实互利、开放互动的原则,推动和形成以项目带动合作、以合作促进发展的良好合作机制和共同发展模式,使深圳在深港澳、深圳—珠三角、深圳—泛珠三角的合作发展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深圳在资本市场、高新技术、现代物流、企业管理、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合作发挥九省区在资源、能源、人力资源、市场、消费潜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合作发挥香港、澳门在现代服务业、研究开发、市场信息、国际营销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找准最佳合作点和突破口,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比较优势为基础、以分工协作为方式的区域合作新模式。
2.务实互利原则。按照虚实结合、重在务实、稳步推进的要求,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下,坚持从项目出发,双方和多方大力拓展和推进产业、经贸、信息、能源、资源、人力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具体合作项目,加快形成以项目带动合作、以合作深化领域、以务实实现双赢的区域合作新机制。
3.开放互动原则。坚持以开放的理念、开放的机制、开放的市场推进深圳与“9+2”的区域合作,在双方和多方积极谋划、平等协商、共同推进的基础上,促进以扶贫方式为主向共同持续发展转变,以资源利用为主向要素流动转变,以商贸市场为主向整体市场转变,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行业协调的全方位区域合作新格局。
(三)总体思路。
1.深圳市融入“9+2”区域合作,要在“9+2”合作协议指导下,充分发挥深圳改革、创新的优势和特色,发挥“市场运作、政府推动”的双重作用,以功能辐射、市场拓展、资本输出和资源能源合作为重点,以海港、空港、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衔接为基础,全面开展深圳与泛珠三角区域在信息融汇、金融支撑、商贸物流、产业带动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按照“融入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强化经济辐射”的总体思路,加快形成以“一个框架”、“三个圈层”、“六个领域”为基本框架的深圳区域合作发展新格局。
2.一个框架。
一个框架是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要以“9+2”合作协议为指导,按照框架协议确定的合作宗旨、原则、重点领域和机制等内容和基本要求,研究和制定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相应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和推动企业、行业组织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确保区域合作的衔接、务实和高效。
3.三个圈层。
——深港合作圈。深港合作圈是深圳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第一圈层,是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基础。构建深港合作圈可以实现深港两地的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互补,使深圳最大限度地承接香港的辐射带动力,有效利用香港国际化金融、物流、商贸、信息等服务平台,形成深港国际性金融、贸易和物流中心城市圈。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可以发挥深圳毗邻香港的独特地缘优势,发挥沟通香港与内地之间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保持香港、澳门繁荣稳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