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乳山市峒岭金矿地面塌陷。在塌陷危险区设立警示牌;汛期严禁任何人到危险区作业;查明塌陷范围,对塌陷区进行回填,彻底消除灾害隐患;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发现险情,立即处理和上报。
(五)乳山市铁矿后庄矿区地裂缝。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发现险情,立即处理和上报;加强日常监测,开展隐患区的地质灾害勘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状况,制定治理方案,采取避让措施。
(六)荣成市小型崩塌。对危险较大的陡坡进行削坡处理,或建拦石坝;清除有危险的散落石块,加强日常监测,并制定相应的避让措施;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七)荣成老横山、同家庄采空塌陷。汛期停止生产;在塌陷危险区周围设立警示牌;汛期严格任何人进入危险区;查明塌陷隐患区范围;加强群测群防;坚持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发现险情立即上报。
(八)渣石流。立即清理存放在冲沟内的尾矿,并严禁将新产生的尾矿堆放在冲沟内;设立专门的尾矿堆放场地,并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汛期严禁任何人到区内进行作业;加强汛期监测,坚持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制度。
(九)海水入侵。海水入侵是缓变型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大,恢复缓慢,应从长期效应着手治理,要根据海水入侵形成的不同原因,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措施加以防治。
1.对海水养殖、人为抬高海水水位引发的海水入侵,要改变传统的养殖模式,最大程度减少海水入侵的影响。对在沿海滩涂新建或扩建的海水养殖项目,要经过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论证。
2.对超采地下水引起的海水入侵,要调减地下水的开采量,在打井时,尽量不破坏第四系隔水层,以免第四系地下水与基岩地下水连通,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
3.对海水沿河道入侵形成的海水入侵,应在河道下游修建阻水墙,一方面可以阻止海水继续沿河道入侵,一方面可以拦截上游的水体,利用自然条件恢复受海水入侵影响的地下水水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负具体责任。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还应安排一定的应急资金用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治理。受地质灾害危害较严重的市、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市(区)、镇、村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配备必要的监测、信息采集和传输设备,确保监测情况特别是险、灾情信息及时向市地矿处和省地质灾害预报中心传送(电子邮箱:jiancesuo@163.com,电话、传真:0531-8932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