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指导意见
(苏府办[2005]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发展资本市场,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资本市场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苏州经济正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筹集社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和转换经营机制等方面的功能,有利于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规模型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加快形成“三足鼎立”的经济发展格局;有利于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带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力和对区域经济的带动力,对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和建设现代化城市,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发展我市资本市场的总体目标是:支持优质企业改制上市,争取到2008年实现全市上市公司数量和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推进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和制度创新,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龙头地位的上市公司;大力发展债券、期货、产权、投资等各类金融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多层次地方资本市场体系;积极培育和引进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的各类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为苏州经济发展打造强势资本运作平台。
二、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稳步推进企业上市
(一)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对符合上市基本条件的后备企业,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造。重点是培育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经营业绩优良的规模型企业、名牌企业;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自主开发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产权清晰、经营活力强、具有高成长性的民营中小企业;以及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收益稳定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龙头企业。
(二)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要按照“择优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申报上市一批”的要求,制订推动企业上市的规划,落实推动企业上市的措施,形成滚动发展的局面。充分利用国内A股市场的主渠道,争取更多的优质企业上市;积极支持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开拓海外资本市场,赴境外上市;在扩大直接上市比重的同时,积极探索采用兼并、重组、收购、买壳等方式,实现间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