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整治沿街沿路建筑,规范广告管理。整治主干道临街建筑立面,继续实施“穿衣戴帽”、“平改坡”,定期清洗、粉刷外墙面。对城区、乡镇和高速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各500米内的村庄,逐个研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拆除违法建筑和破旧废弃建筑,粉刷修饰保留建筑。依据户外广告规划清理乱贴乱画,规范牌匾字号,严格控制城区主次干道广告设置,城区主次干道严禁悬挂过街横幅、条幅,拆除城区内有碍观瞻的大型立柱式广告牌,集中整治城市主次干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2005年底前完成城区主干道两侧户外不规范广告、小广告、各类横幅和乱贴乱画的清理整顿。出台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制度。
(七)恢复地质地貌,整治风景区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周边地区、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山石资源开采的专项整治,以植树造林为主,恢复地貌景观,对城市近郊裸露山体等进行全面恢复治理。治理河道采砂,整治河道沿岸环境。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搞好风景名胜区的环境整治。
(八)实施畅通工程,规范交通秩序。2005年实现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0标台以上。继续实施畅通工程,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加快大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优化完善城市路网。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一批换乘便捷的综合交通枢纽,探索建设大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出行。根据需要设立公交专用车道,主干道上的公共交通站点实现港湾化,出租车实现定点停靠。对人力三轮车进行集中整治,优化城市交通秩序。
(九)搞好污染治理,净化大气和水体。确保2005年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三类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对白色污染进行有效治理。推行清洁生产,推广燃气、集中供热等清洁能源,全面取缔市区内的燃煤小锅炉和露天烧烤,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音,厂矿企业烟尘、污水治理必须达标;加大SO2治理力度,2007年底完成燃煤电厂SO2治理任务;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加快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中水回用,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创建节水型城市。继续整治城区河湖水面,依据河道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清障,清挖疏浚河道,实施清污分流,使城区河湖水体变清,岸边建设开放式绿地。全面落实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必须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十)打造一批城市建设亮点工程,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以主干道改扩建、城市水系整治、主要公共场所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整治为重点,策划实施一批环境整治重点项目,打造新的城市亮点。用3年时间,全部完成城市出入口、商业集中区、车站、码头等窗口部位的整治。实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保护性整治工程,整合商业贸易、娱乐休闲设施,促进旅游业和服务业发展。提高城市夜景品位,确保城市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城市主干道沿街4层以上建筑、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标志性构筑物的夜景照明水平要有新的提高,营造突出城市特色的灯光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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