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旧城区和城中村整治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按照政府组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据旧城改造规划,全面启动旧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危旧房和城中村整治改造,规划一步到位,改造分期实施,全面立体整治,确保群众满意。结合实施“安康居住工程”,进一步缓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妥善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力争到2007年,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整治、危旧房改造分别完成60%、70%、80%,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5m2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基本得到解决。以硬化、亮化为重点的背街小巷整治2005年完成60%,2006年完成80%,2007年全面完成。
(三)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确保200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力度,尽快出台《淄博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收率不低于60%;搞好城市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环卫规划,力争3年内全面完成公厕新建、改建任务,基本实现建成区每平方公里3座公厕和道路两侧的公厕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同时全面提升公厕等级。区县环卫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环卫工作的业务指导,乡镇要建立和完善环卫管理体制,逐步加大乡镇对环卫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全面完成封闭式生活垃圾中转站、村庄半封闭式垃圾收集点建设,近郊村镇生活垃圾要纳入城市一体化收集、运输、处理,其他乡镇实现镇域范围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理。自2005年起城市主干道要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人工保洁,逐步扩大机扫范围。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定点收集,改善小街巷、居住小区的卫生状况,彻底根治垃圾围城、白色树挂和各类卫生死角。以城区、乡镇和城乡结合部村庄为重点,对乱堆垃圾柴草、乱占道路、乱摆摊点等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人畜粪便得到有效管理。大力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可降解塑料袋和农用地膜,防止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经济发展环境。确保2005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市政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突出抓好城市道路交通、供水、污水处理设施以及村镇道路、供水、排水、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基础设施整体水平;逐步建立、完善乡镇市政管理体制,加强对乡镇市政设施管护力度。搞好集贸市场和停车场建设。加快城市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搞好市政设施维护,制定维修计划,落实维护经费,加强人行道、井盖等道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施完好率。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推广不开挖施工技术和管道共同沟,避免公用设施管线在城市绿地内开沟铺设。集中清理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停乱放和燃气管道违法占压现象。实施电话、有线电视、柏油路、自来水等设施“村村通”工程,客运站要建到乡镇,液化气供应站安排到镇,村镇主要街道建设排水设施和安装路灯,确保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大的突破。
(五)实施大环境绿化工程,提升城市绿化质量。出台《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2005年5月底前完成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城市出入口绿化,完善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两侧绿化。2005年新建绿地670万m2,改造原有绿地550万m2,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搞好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形成500米绿地服务半径布局。加强道路绿化,城区主干道两侧实施拆墙透绿,使道路绿地与单位庭院(小区)绿地融为一体,拓展绿化空间。城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25%。大力开展创建绿色文明家园活动,以种植树木为主,搞好单位庭院(小区)绿化,2005年城区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全部达标,大幅度增加城市绿量。对城区原有公共绿地进行升级改造,实施植物造景,增加文化内涵。建设精品园林绿地,实现城市绿化由粗放向精细发展,不断提高绿化档次。绿化美化近郊山体及水体堤岸,实施环城林带建设。加强村镇植树绿化,建设中心镇公共绿地。加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确保绿地养护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城区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养护全部达到省定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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