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继续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从财政体制上划到县,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同一县域范围内统一按省标随工资正常发放补贴。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县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粮食经营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制定批发市场管理、收费规则,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现有市场交易功能。稳步发展粮食期货市场,规范粮食期货交易行为。加快国有粮食企业的分类改革,以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目标,对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建立中长期粮食预警机制。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粮食流通。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全省口粮供应安全。进一步扩大粮食直补政策,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用于粮食直补资金不低于去年,市县政府也要尽力增加补贴资金,对种粮农民增加直接补贴。
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继续推进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建设,逐步规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鼓励村级干部创办乡镇企业。发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推进农业标准化,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定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和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认定。改善农业服务方式和条件,加快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非农资本开发农业,重点建设“一群三带”,即建设以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首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群和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农产品加工产业带。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在农村设立商业网点,改造农村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
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出台市、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深化水管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目标管理,激发生机与活力。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
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具有明显优势的行业集中,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争全省75%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积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吸引战略投资者,实行增量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推进大、特、难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深化公司制企业的内部改革,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