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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

  加强执法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在行政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级监察机关要围绕政府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维护行政纪律,促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当前,要深入推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三项重点工作,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工作和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及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成果。继续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
  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要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是否合法行政,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监督,明确决策机关的权限和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强对行政执行的监督,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监察方式,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切实解决一些部门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等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解决执法不公、多头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加强廉政监察,规范从政行为。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监察。继续抓好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的督查落实。以查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法违纪的案件,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
  坚持惩防并举,努力从严治政。要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逐步建立健全廉政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深入开展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工作。抓住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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