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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5]4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5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5〕20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思路与预期目标
  总体思路: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监管监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使全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预期目标:
  (一)全省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2个百分点;畜产品中违禁药物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水产品药残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盐出厂和批发合格率达到100%,居民食盐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
  (二)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00万亩,认定国家无公害农产品400个,绿色食品400个,有机食品60个;认定水产品生产基地累计达到500万亩以上,无公害水产品总量增长30%;
  (三)组织实施食品经营企业自律“六项”制度,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实施面达80%以上;其他食品经营户达50%以上;
  (四)农副产品市场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覆盖面、检测设备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力争达到100%;
  (五)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六)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管理,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亮证照经营实施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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