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
(一)组建大集团,壮大基地建设主体。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收购、兼并境外资源开发企业,推进集约化经营。支持大庆油田技术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斯达国际纸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森工集团、省矿业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以及省华诚公司、东宁吉信公司、东宁华宇公司、黑龙江鑫城实业公司等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森林、油气田、矿山开发合作,使之成为基地建设的主体。坚持以南联促北开,推进“龙港”、“两江”等跨地区合作,联合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跨国资源开发企业集团。
(二)实施大项目,提升基地建设层次和水平。深入研究俄蒙资源状况和相关法律,选择基础设施好、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的资源项目,购买勘探权和开采权,开发和储备一批大项目。抓紧落实黑龙江鑫城实业公司与俄罗斯“英加”股份公司、IPC集团合作开发俄秋明州波蒂姆英加油田,省华诚公司与俄罗斯联合石油投资公司、俄罗斯后贝加尔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油田,省华诚公司、中铝集团与俄乌拉尔矿业集团公司合资开发俄赤塔州乌多坎铜矿等拟合作大项目。对正在进行的图木尔泰铁矿、赤塔州60万吨纸浆厂和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穆辛林场等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如期建成投产。对已建成投产的大项目要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扩大资源开发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完善采、加、储、运、销体系。
(三)辟建大通道,完善对俄运输通道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对俄运输通道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05〕9号)要求,抓好对俄运输通道发展规划的落实。要重点抓好哈尔滨至绥芬河(东宁)等第一层次主骨架通道的建设,以及哈尔滨至洛古河第二层次骨干通道和其它第三层次辅助通道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绥芬河、东宁等主要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过货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大桥、洛古河黑龙江大桥等界河大桥建设。重点改善对俄运输基础设施条件,优化通道运输结构和布局,完善通道整体功能,形成方便、快捷、高效、功能齐全的对俄运输通道体系,构建全国对俄经贸大通道。
(四)创造大环境,为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设立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基地建设。从大项目前期资金中每年安排20%以上用于境外能源原材料开发前期费用;从历年结余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3亿元,以后每年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可自行支配部分安排30%,支持基地建设。二是通过高薪聘用、送往国外培训等方式解决基地建设人才短缺问题。三是与俄蒙两国相关机构建立学术和信息交流机制,定期通报各自的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贸易等相关情况。四是与俄蒙两国有关地方政府建立定期会晤机制,把年度合作计划、重点合作项目及保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问题纳入会晤机制中,有针对性地解决中方与俄蒙进出口货物和人员往来简化手续、贸易纠纷、境外法律保障等问题。五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黑龙江省在俄蒙建设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六是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走联合、合作开发境外能源原材料的路子。七是坚持少说多做和只做不说的原则,为基地建设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小气候”。
附件2:
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