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陕政发[200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
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的防震减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做好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是历史上地震灾害严重的省份,全省地震烈度六度以上的设防区涉及104个县(市、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1.7%,其中七度及七度以上的高烈度区涉及58个县(市、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2.3%。受青藏块体、南北地震带和鄂尔多斯块体周缘地震活动的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地震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切不可掉以轻心。目前,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地震监测能力薄弱;地震预报仍是世界性科学难题,尤其是地震短临预报水平低;相当一部分基础设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没有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设防;城市综合防御能力和广大农村地区抗震设防亟待加强,农村的民居普遍不设防;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缺乏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和装备;地震紧急救援有关工作刚刚起步,尤其是救援能力弱;部分市、县、区地震工作机构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群测群防工作面临实际问题;防震减灾工作在我省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确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