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心组织,全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地区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全程监督。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该查封的坚决查封。
四、严防死守,杜绝连营火灾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春季防火命令》和《黑龙江省春季森林防火命令》,强化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杜绝连营火灾的发生。要根据当地气象部门的火险趋势预报,遇有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及时发布禁火命令,严格火、电源管理,禁止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经营用火,禁止在室外吸烟及生活用火,禁止烧荒、烧垃圾、沤粪、室外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禁止在室外用能散发火花并有火灾危险的用火设施进行生产作业或者辅助作业,禁止为三类输、配电线路供电或者生产、生活中使用三类配电线路。在大风天来临之际,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点、村干部包户等方式,深入村屯、居民区开展检查,组织和发动居(村)民进行联防巡查。对发现在大风天违章动火用电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五、深入宣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各地区要在大风天和“5·6”大火反思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当地气象部门的火险趋势预报,利用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火险提示警语或公益广告。要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在主要街道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站、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防、灭火知识和自救逃生常识,加强大风天禁火、限电的宣传教育。要督促各街道、社区、村屯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普及居(村)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知识,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加强对精神病人等弱势人群的看护。大风天或高火险等级天气来临时,要督促各城镇、村屯采取升“防火旗”、组织联防队员上街巡逻、播放广播和警报等形式,提醒居(村)民落实大风天火灾防范措施。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