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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办关于2005年杭州市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城管办关于2005年杭州市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10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办拟订的《2005年杭州市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2005年杭州市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计划

(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城管办

2005年4月5日)


  为配合杭州生态市建设,进一步加大截污纳管工作力度,促进我市水环境功能区达标,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市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新一轮杭州市区生活小区及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41号)精神和杭州市区新一轮截污纳管工作目标要求,结合背街小巷改善工程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05年确保完成70个生活小区、250家公建单位及100个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新增截污水量4-5万吨/日。
  二、工作任务
  (一)生活小区及污染源截污纳管工作。2005年计划完成70个生活小区和100个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工作。其中:上城区20个生活小区及20个污染源、下城区15个生活小区及20个污染源、西湖区15个生活小区及20个污染源、拱墅区10个生活小区及20个污染源、江干区5个生活小区及20个污染源、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5个生活小区。
  (二)公建单位截污纳管工作。2005年计划完成250家公建单位的截污纳管工作。其中:上城区56个、下城区47个、西湖区60个、拱墅区60个、江干区20个、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7个。
  (三)污水收集系统完善与改造工程计划另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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