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
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104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按时完成,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并实行定期反馈、现场检查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涉及各部门的具体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制订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工作。本部门完成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解决建议,请在每月底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同时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完成情况》栏目中及时加载更新(不包括存在问题和解决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反馈工作,以及社会各界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等,一并纳入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