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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5年3月)


  经过近年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省煤矿生产基本条件和生产秩序有了较大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由于各地整治力度不平衡,加之安全投入欠账较多,管理工作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部分煤矿特别是小煤矿防灾抗灾能力差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煤炭市场趋旺,一些煤矿突击生产、盲目超产,造成安全隐患增多,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酿成事故。为汲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几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49号,以下简称国办明电4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一通三防”集中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小煤矿的事故隐患,大力推进技术改造,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完善制度,加强督察,进一步提高小煤矿的办矿水平、安全生产和综合抗灾能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闭整顿工作主要目标
  (一)各级领导尤其是小煤矿企业的负责人和广大职工安全第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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