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工程用海区】
工程用海区是指建设海岸、海洋工程需要划定的海域。广西沿岸区划有三娘湾海底光缆路由区,涠洲岛西南海域石油平台区,桃花湾围海造地区,合山高速公路铁山港跨海大桥和防城港西湾跨海大桥,沙扒墩连岛大坝。
第二十四条 【海岸防护工程区】
海岸防护工程区指已建成或规划近期内建设为防范海浪、沿岸流的侵蚀及台风暴潮、气旋以及污染防治等自然灾害侵蚀的海岸防护工程的区域。其中,海岸防侵蚀区主要区划有英罗港马鞍岭海岸防侵蚀区、(氵+万)尾海岸防侵蚀区。防风暴潮区区划有北海市沿岸防风暴潮区、钦州市沿岸防风暴潮区、防城港市沿岸防风暴潮区等3个防风暴潮区加强海岸防护工程建设、防治与保护。污染防治区主要区划有北海北部海域污染防治区、铁山港污染防治区等。
第二十五条 【工业和城镇建设区】
工业和城镇建设区是指可成为邻近地区政治、文化或经济中心的区域。本次区划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区有9个,包括城市建设区、临海工业区、乡镇建设区。其中主要城市建设区有北海工业城镇建设区、钦州市工业城镇建设区、防城港市工业城镇建设区、合浦工业城镇建设区、东兴市工业城镇建设区;主要临海工业区有铁山港大型工业开发区、钦州港大型临海工业开发区、防城港港口工业区。
第二十六条 【海洋保护区】
海洋保护区是指以保护海洋环境及其资源或为保护珍稀与濒危海洋生物物种、经济生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以及有重大科学、文化和景观价值的海洋自然景观、自然生态系统和历史遗迹需要,在海域、岛屿、海岸带、海湾和河口划出界限加以专门保护的区域。海洋保护区划分为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保护区、生物物种自然保护区、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保护区、特殊保护区等4个二级类。其中海洋和海岸自然保护区有山口国家级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北仑河口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涠洲岛、斜阳岛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生物物种自然保护区有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浦营盘浅海天然马氏珍珠贝自然保护区;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源保护区有涠洲、斜阳岛火山地貌遗迹自然保护区、潭蓬古运河保护区、贝丘遗址保护区。
第二十七条 【海岸防护林带】
海岸防护林带是指林带宽度大于30m,长度大于5km,用于防风固沙改善滨海环境而营造的沿海防护林带。广西沿岸为台风和风暴潮多发区,有的岸段地势较低,为防止台风和风暴潮的灾害,区划了北海市沿岸防护林带、钦州市沿岸防护林带、防城港市沿岸防护林带等3个海岸防护林带。
第二十八条 【红树林区】
红树林区是指有较大面积红树林生长的区域。为了维持红树林区生物多样性,加强红树林保护和恢复,区划了铁山港沿岸红树林区、营盘至大冠沙沿岸红树林区、南流江河口沿岸红树林区、大风江沿岸红树林区、钦州湾沿岸红树林区、防城港湾沿岸红树林区等6个红树林区。
第二十九条 【特殊功能区】
特殊功能区是指由于军事、科学研究、倾废、排污、泄洪、地下水禁采和限采或其他特殊需要而划定的区域。特殊功能区下分为科学研究试验区、军事区、海洋倾废区、排污区等4个子类。科学研究试验区有山口红树林生态系统研究试验区、渔洲坪红树林生态系统研究试验区、涠洲岛珊瑚礁生态系统研究试验区等3个;海洋倾废区有北海港疏浚泥临时倾废区、防城港疏浚泥临时倾废区、钦州港临时倾废区等3个;排污区有铁山港排污区、地角排污区、金鼓江口水道排污区、防城港市混合排污区等4个;地下水禁采区有北海市海角大道南北地下水禁采区,北海市城区和禾塘村地下水限采区等3个。
第三十条 【预留区】
预留区是指功能虽定但近期不能开发利用,为今后开发而保留的区域,主要依据广西沿海港口开发建设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建设条件的适宜性来划定预留区。预留区面积大小不能作为开发空间合理规模的依据,只提供选择导向。预留区使用前,原有的合理开发功能应保持延续。主要预留区有钦州市大型临海工业预留区、防城港临海城镇工业预留区、铁山港东岸港口预留区、犀牛脚三墩港口预留区、大榄坪港口预留区、防城港暗埠口江深水泊位预留区、渔(氵+万)岛西南端南侧码头预留区、白龙尾港口预留区、大庙墩深水排污口预留区、暗埠口江深水排污口预留区、涠洲岛-北海海底管线预留区等11个。
第三十一条 【功能待定区】
功能待定区指功能未定,为今后开发而保留的区域。有廉纠婆冀望-靖海沿岸功能待定区、观音堂和樟木岭功能待定区、茅尾海石西沙附近海域功能待定区、暗埠口零功能待定区、云约江功能待定区、巫头功能待定区等6个。
第四章 重要海湾、海域的主要功能
第三十二条 【概述】
广西重要海湾、海域包括:铁山港(湾)、廉州湾、钦州湾、防城湾、珍珠港(湾)及涠洲岛斜阳岛海域。
第三十三条 【铁山港(湾)】
铁山港(湾)位于广西沿岸东部,大陆岸线东起沙田半岛的沙田角,西至营盘青山头,港湾形似指状,湾口朝南敞开,曼咧叭状。口门宽32km,海岸线长170km,沿海乡镇包括合浦县沙田镇、白沙镇、公馆镇、十字乡、闸口譬翼铁山港区的兴港镇、南康镇、营盘镇(部分)。海湾面积约340km。其中滩涂面积173k㎡。
铁山港(湾)的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临海工业、渔业资源利用和红树林生态保护。重点功晔区有北海港铁山港作业区、铁山港工业开发区、挲卑港、公馆港、闸口港、营盘渔港等港口区,铁山港李岩港口预留区,沙田北面海水养殖区,铁山港北部东岸海水养殖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该湾应发展港口及海上交通运输业,保护和保存淤泥海岸和红树林生态环境。
第三十四条 【廉州湾】
廉州湾位于北海市北侧,湾口朝西半开放,呈半圆状。口门南起北海市冠头岭,北至合浦县西场高沙。海湾口门宽17km。该湾沿岸包括北海市海城区、靖海镇、附城镇、党江镇、沙岗镇、西场镇。海湾面积190k㎡,其中滩涂面积100k㎡,该湾大部分区域水深较浅,仅在北海市冠头岭至外沙沿岸形成一条潮流深水槽。
流人廉州湾的主要河流有南流江、廉州江、七星江等,其中南流江是广西沿海最大的入海河流。廉州湾属于典型的河口湾。廉州湾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渔业资源利用、滨海旅游。重点功能区有北塑誊外港石步岭深水码头、北海港内港(外沙内港)等蓬口航运区,北海外沙渔港、东江口渔港、金滩渔港等渔港区,廉州湾海水养殖区,北海市区北部滨海堕塑度假区、北海市北部帆板运动区、冠头岭森林公园等滨海旅游区,涠洲岛-北海海底管线预留区,廉州湾西场至靖海沿岸滩涂功能待定区。该湾应加强保护港口航道区,发展港口运输业,加强海水养殖业的管理,适当控制海水养殖面积,使养殖对港口航道、锚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发展滨海旅游业,加强北海外沙至地角一带海域的环境综合治理。
第三十五条 【钦州湾】
钦州湾位于广西沿岸中部。该湾由内湾(茅尾海)、湾颈和外湾三部分构成,中间狭窄,两端开阔,湾口朝南,与北部湾相通。湾口门宽29km,纵深39km,全湾岸线长570km。该湾沿岸有钦州市的犀牛脚镇、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大番坡镇、尖山镇、康熙岭镇、龙门镇,防城港市的茅岭乡、光坡镇、公车镇、企沙镇。海湾总面积380k㎡,其中滩涂面积200km。是广西沿海最大的海湾,湾内有岛屿300多个。
钦州湾茅尾海对于钦州港港口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钦州湾的主导功能是工业港口开发建设。多项大型调查研究表明,茅尾海是钦州港的生命线,没有茅尾海,钦州港将不复存在。同时,茅尾海渔业资源很丰富,是发展海水养殖业的良好区域。为此,茅尾海的功能定位为保护性开发。在茅尾海内,严格控制围海和填海活动,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发展开放式的海水养殖活动,尽可能避免纳潮量的减少,同时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钦州湾主要功能有港口航运、渔业资源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和海水化学资源等。重点功能区有钦州市大型临海工业港、沙井港、茅岭港等港口航运区;重要渔港区有龙门渔港、企沙渔港、犀牛脚渔港等;茅尾海、大风江海域、大风江至三娘湾南面海域、鹿耳环江至大环半岛西面养殖区;茅尾海近江牡蛎亲贝资源增殖保护区、麻蓝岛旅游度假区、七十二泾海岛旅游区,犀牛脚盐田区,大榄坪港口预留区、犀牛脚三墩大型港口预留区;茅尾海石西沙附近海域、观音堂至樟木岭等功能待定区。该湾应重点保证钦州港、大型临海工业园、茅尾海增养殖的用海需要,发展滨海旅游,保护茅尾海生态环境。
第三十六条 【防城港(湾)】
防城港(湾)位于广西沿岸西部,湾口朝南,口门东是企沙半岛,西为江山半岛,NE-SW走向的渔(氵+万)岛将海湾分为两部分,东湾为暗埠口江水道,西湾为防城港。湾口宽10km,全湾岸线长115km,海湾面积115km。其中滩涂面积75km。该湾西北有防城江注入。防城港湾沿岸乡镇有防城港区、公车镇、光坡镇(部分)、企沙镇(部分)、防城镇、江山乡(部分)。
防城港(湾)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渔业资源利用、滨海旅游。重点功能区有防城港、潭油港等港口区,风流岭江海水养殖区,江山半岛旅游区(含大坪坡至月亮湾滨海浴场),渔洲坪红树林区及红树林生态系统科学研究试验区,防城港暗埠口江深水泊位预留区、渔(氵+万)岛西南端南码头预留区及暗埠口江功能待定区。该湾重点保证防城港港口建设的用海需要,发展滨海旅游,保护红树林生态环境。
第三十七条 【珍珠港(湾)】
珍珠港(湾)地处广西沿海西部,口门西起沥尾岛的东沙头,东至江山半岛的白龙台,口门宽约3.5km。全湾岸线长46km,海湾面积94.2km。其中滩涂面积53.33km。该湾沿岸乡镇仅有江平镇和江山乡(部分)两个。
珍珠港湾主要功能有渔业资源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功能区有珍珠湾和(氵+万)尾南部海水养殖区,北仑河口海洋自然保护区,白龙尾港口预留区。该湾重点保证海水养殖业和保护区的用海需要,发展海水养殖业,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第三十八条 【涠洲岛、斜阳岛附近海域】
涠洲岛位于北海市南面48km北部湾海面,是广西沿海最大的岛屿;斜阳岛位于涠洲岛东南18km海面。涠洲岛、斜阳岛周边海域开阔,资源丰富。
该海域主要功能为港口航运、油气开发、渔业资源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重点功能区有涠洲渔港、涠洲码头等港口区、涠洲-斜阳岛珊瑚礁自然保护区、涠洲岛浅海养殖区、涠洲岛西南海域油气资源开发区、涠洲斜阳海岛风景旅游区,北海港铁山港区大型散货船候潮锚地。该海区应加强油气资源的勘探与开发,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珊瑚礁生态环境,发展海岛风景旅游,加强对油气开发区及涠洲码头附近海域的环境监测和管理。
第五章 实施措施
第三十九条 【区划编制、审批与修改】
(一)本区划是沿海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编制的依据,市、县海洋功能区划应当符合本区划。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经该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区划和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经批准后不得轻易改变。因公共利益、国防安全或者进行大型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渔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的,根据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海洋功能区划。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的修改,由自治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的修改,由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功能。
(三)制定海洋功能区划管理办法等配套管理法规,依法规范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审批、修改与监督实施。
第四十条 【加强领导,完善海洋功能区划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是指导全区海域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文件。《区划》所确定的功能区和重点海域的功能要落实到具体海域,并根据各海域的实际情况,划定一批整治利用区和保护区,为制定重点海域使用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市、县海洋功能区划应适当增大比例尺,划分出更具体、更详细的海洋功能区,并根据全区海洋功能区划所确定的目标及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出具体的海域使用和管理计划。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或修订经费列入预算。本区划对相邻陆域区划仅作粗线条描述,陆域以各专业性规划为主进行管理,各涉海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协调或衔接好海洋功能区划与相关区划、规划的关系。
第四十一条 【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区划》技术支撑体系】
本次海洋功能区划,主要是根据目前广西近岸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和海洋科学技术水平等主要因素并结合开发利用现状而划定的。但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海洋开发在不断深入,因此,必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广西近岸海域进行调查、监测和研究,为海洋功能区划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各种科学信息。要建立起广西海洋功能区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海洋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能力。
第四十二条 【普及和提高海洋意识,推动海洋功能区划工作】
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深入开展海洋科学知识、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及有关方针、政策的普及和宣传,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观念,为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和广西海洋经济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当前,要多层次、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海洋功能区划以及海域权属管理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推动广西海域使用向“有序、有度、有偿”的路子迈进。同时,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参与海洋开发保护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使广西海洋功能区划得以全面顺利地实施。
第四十三条 【依法管海用海,认真组织海洋功能区划实施】
海洋功能区划经政府审核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政府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涉海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海洋,保护海洋环境。自治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涉海部门制定出《广西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实施办法》。
市、县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用海项目必须执行海域使用论证制度,未经海域使用论证或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不得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供求状况,组织专家对海域进行分等定级和评价,为海域的有效利用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开发海洋资源要同时制定出保护方案,并要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四十四条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区划》目标的实施】
自治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海洋功能区划监督检查机制,保证海洋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严格审查用海项目,对于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项目,不准使用海域;对于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要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治和恢复,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治和恢复要求的,取消项目用海。要保证重点海域主导功能的充分发挥,制定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影响重点海域主导功能的项目要限期拆除或迁址。通过实施调整计划,切实做到以海洋功能区划引导和制约用海需求,实现海洋开发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海域使用效率。
第四十五条 【建立海洋综合执法监察体系,加强执法工作】
海洋执法监察为海洋功能区划的实施、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保障。因此,必须尽快组建统一的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广西海洋监察总队,以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健全的海洋执法程序、完善的工作制度,保证海洋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实行经常性的海洋动态监视,严格执行海洋法律法规,及时制止违法用海、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区划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一经依法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七条 【区划附件】
本区划附件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登记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图》(广西海洋功能总体区划图1:200,000,广西沿海三市海洋功能区划图1:100,000,广西沿海岸段分区海洋功能区划图1:50,000)。区划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登记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图(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
┏━━━━━━━━━━━━━━━━━━━━┯━━━━━━━━━━━━━━━━━━━━━━━━━━━━━━━━━━━━━━━━━━━┓
┃ 一级类 │ 二级类 ┃
┠──┬─────┬───────────┼──┬─────────┬──────────────────────────────┨
┃代码│ 名称 │ 含义 │代码│ 名称 │ 含义 ┃
┠──┼─────┼───────────┼──┼─────────┼──────────────────────────────┨
┃ 1 │港口航运区│是指为满足船舶安全航 │ 1.1│港口区 │指可供船舶停靠、进行装卸作业和避风的区域,包括港池、码头和仓┃
┃ │ │行、停靠、进行装卸作业│ │ │储地。 ┃
┃ │ │ ├──┼─────────┼──────────────────────────────┨
┃ │ │ │ 1.2│航道区 │指供船只航行使用的区域。 ┃
┠──┼─────┼───────────┼──┼─────────┼──────────────────────────────┨
┃ │ │ │ 1.3│锚地区 │指供船舶候潮、待泊、联检、避风使用或者进行水上装卸作业的区 ┃
┃ │ │ │ │ │域。 ┃
┠──┼─────┼───────────┼──┼─────────┼──────────────────────────────┨
┃ 2 │渔业资源利│是指为开发利用和养护渔│ 2.1│渔港和渔业设施基地│指可供渔船停靠、进行装卸作业和避风的区域以及用来繁殖重要苗种┃
┃ │用和养护区│业资源、展渔业生产需要│ │建设区 │的场所,包括港池、码头、附属的仓储地以及重要苗种繁殖场所等。┃
┃ │ │ ├──┼─────────┼──────────────────────────────┨
┃ │ │ │ 2.2│养殖区 │指以人工培育和饲养具有经济价值生物物种为主要目的的渔业资源利┃
┃ │ │ │ │ │用区,包括港湾养殖区、滩涂养殖区、浅海养殖区等。 ┃
┠──┼─────┼───────────┼──┼─────────┼──────────────────────────────┨
┃ │ │ │ 2.3│增殖区 │指由于过度捕捞和不合理采捕或环境破坏而使海洋生物资源衰退或生┃
┃ │ │ │ │ │物资源遭到破坏,需要经过繁殖保护措施来增加和补充生物群体数量┃
┃ │ │ │ │ │的区域。 ┃
┠──┼─────┼───────────┼──┼─────────┼──────────────────────────────┨
┃ │ │ │ 2.4│捕捞区 │指在海洋游泳生物(鱼类和大型无脊椎动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
┃ │ │ │ │ │场以及它们洄游通道(即过路渔场)使用国家规定的渔具或人工垂钓┃
┃ │ │ │ │ │的方法获取海产经济动物的区域。 ┃
┠──┼─────┼───────────┼──┼─────────┼──────────────────────────────┨
┃ │ │ │ 2.5│重要渔业品种保护区│指用来保护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渔业品种及其产卵 ┃
┃ │ │ │ │ │场、越冬场、索饵场和洄游路线等栖息繁衍生境的区域。 ┃
┠──┼─────┼───────────┼──┼─────────┼──────────────────────────────┨
┃ │ │ │ 2.6│禁渔区、休渔区 │指在某个时期内禁止任何捕捞作业或禁止部分渔具作业,以利于生物┃
┃ │ │ │ │ │资源恢复,使资源处于良好状态的区域。 ┃
┠──┼─────┼───────────┼──┼─────────┼──────────────────────────────┨
┃ 3 │矿产资源 │是指为勘探、开采矿产资│ 3.1│油气区 │指正在开发的油气田和已探明的油气田及含油气构造。 ┃
┃ │ │ ├──┼─────────┼──────────────────────────────┨
┃ │ │ │ 3.2│固体矿产区 │指正在开采的矿区或尚未开发但已探明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的矿区。 ┃
┠──┼─────┼───────────┼──┼─────────┼──────────────────────────────┨
┃ 4 │旅游区 │是指为开发利用滨海和海│ 4.1│风景旅游区 │指具有一定质和量的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的区域。 ┃
┃ │ │ ├──┼─────────┼──────────────────────────────┨
┃ │ │ │ 4.2│度假旅游区 │指具有度假、运动以及娱乐价值的区域。 ┃
┠──┼─────┼───────────┼──┼─────────┼──────────────────────────────┨
┃ │ │ │ 4.3│生态旅游区 │指具有科普教育意义,生态环境保护价值的区域。 ┃
┠──┼─────┼───────────┼──┼─────────┼──────────────────────────────┨
┃ 5 │海水资源,│是指为开发利用海水资源│ 5.1│盐田区 │指已开发的盐田区和具有建盐田条件的区域。 ┃
┃ │利用区 │需要划定的海域 │ │ │ ┃
┠──┼─────┼───────────┼──┼─────────┼──────────────────────────────┨
┃ 6 │海洋能利 │是指为开发利用海洋再生│ 6.1│潮汐能区 │指已经开发或具有开发潮汐能条件的区域。 ┃
┃ │用区 │ ├──┼─────────┼──────────────────────────────┨
┃ │ │ │ 6.2│潮流能区 │指已经开发或具有开发潮流能条件的区域。 ┃
┠──┼─────┼───────────┼──┼─────────┼──────────────────────────────┨
┃ │ │ │ 6.3│波浪能区 │指已经开发或具有开发波浪能条件的区域。 ┃
┠──┼─────┼───────────┼──┼─────────┼──────────────────────────────┨
┃ │ │ │ 6.4│温差能区 │指已经开发或具有开发温差能条件的区域。 ┃
┠──┼─────┼───────────┼──┼─────────┼──────────────────────────────┨
┃ │ │ │ 6.5│风能区 │指风力资源丰富、具备风能发电条件的区域。 ┃
┠──┼─────┼───────────┼──┼─────────┼──────────────────────────────┨
┃ 7 │工程用海区│是指为建设海岸、海洋工│ 7.1│海底管线区 │指已埋(架)设或规划近期内埋(架)设海底管线的区域,包括埋设┃
┃ │ │程需要划定的海域 │ │ │海底油气管道、通讯光(电)缆、输油管道及架设深海排污管道的区┃
┃ │ │ │ │ │域。 ┃
┃ │ │ ├──┼─────────┼──────────────────────────────┨
┃ │ │ │ 7.2│石油平台区 │指已建或规划近期建设海上石油平台的区域。 ┃
┠──┼─────┼───────────┼──┼─────────┼──────────────────────────────┨
┃ │ │ │ 7.3│围海造地区 │指规划近期内通过围海、填海新造陆地的区域。 ┃
┠──┼─────┼───────────┼──┼─────────┼──────────────────────────────┨
┃ │ │ │ 7.4│海岸防护工程区 │指已建或规划近期内建设为防范海浪、沿岸流的侵蚀及台风、气旋和┃
┃ │ │ │ │ │寒潮大风等自然灾害侵袭的海岸防护工程的区域。 ┃
┠──┼─────┼───────────┼──┼─────────┼──────────────────────────────┨
┃ │ │ │ 7.5│跨海桥梁区 │指已建或规划近期内建设跨海桥梁的区域。 ┃
┠──┼─────┼───────────┼──┼─────────┼──────────────────────────────┨
┃ │ │ │ 7.6│其他工程用海区 │指已建或规划近期内建设其他工程的区域。 ┃
┠──┼─────┼───────────┼──┼─────────┼──────────────────────────────┨
┃ │ │ │ 7.7│工业与城镇建设区 │指可成为邻近地区政治、文化中心或经济中心的区域。 ┃
┠──┼─────┼───────────┼──┼─────────┼──────────────────────────────┨
┃ 8 │海洋保护区│是指为保护珍稀濒危海洋│ 8.1│海洋和海岸自然生态│指以海洋和海岸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和完┃
┃ │ │生物物种、经济生物物种│ │保护区 │整性的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环境共同组成的生态系统作为主要保护对象┃
┃ │ │及其栖息地以及有重大科│ │ │的区域。 ┃
┃ │ │ ├──┼─────────┼──────────────────────────────┨
┃ │ │ │ 8.2│生物物种自然保护区│指以珍稀与濒危物种种群及自然环境作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区域。 ┃
┠──┼─────┼───────────┼──┼─────────┼──────────────────────────────┨
┃ │ │ │ 8.3│自然遗迹和非生物资│指在对自然历史的研究方面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如地质剖面、海蚀-┃
┃ │ │ │ │源保护区 │海积古海岸地貌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历史遗迹保护 ┃
┃ │ │ │ │ │区。 ┃
┠──┼─────┼───────────┼──┼─────────┼──────────────────────────────┨
┃ │ │ │ 8.4│海洋特别保护区 │指海洋环境中在自然资源、海洋开发和海洋生态方面对国家和地方有┃
┃ │ │ │ │ │特殊重要意义,需要特别管理和保护,实现资源持续利用的区域。 ┃
┠──┼─────┼───────────┼──┼─────────┼──────────────────────────────┨
┃ │ │ │ 8.5│海岸防护林区 │指用于防风固沙改善田间小气候而营造的沿海防护林带。 ┃
┠──┼─────┼───────────┼──┼─────────┼──────────────────────────────┨
┃ │ │ │ 8.6│红树林区 │指自然生长、发育在陆地过渡到海洋的特殊森林。 ┃
┠──┼─────┼───────────┼──┼─────────┼──────────────────────────────┨
┃ 9 │特殊利用区│指满足科研、军事、陆源│ 9.1│科学研究试验区 │指具有特定的自然条件的生态环境,用于试验、观察和示范等科学研┃
┃ │ │排污、倾倒疏浚物和废弃│ │ │究的区域。 ┃
┃ │ │ ├──┼─────────┼──────────────────────────────┨
┃ │ │ │ 9.2│军事区 │专指由于军事需要、现已使用或者在区划的有效时段内随着军事发展┃
┃ │ │ │ │ │预期需要占用的岸段和水域。 ┃
┠──┼─────┼───────────┼──┼─────────┼──────────────────────────────┨
┃ │ │ │ 9.3│排污区 │指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在河口或直排口附近海域划出一定范围用以受┃
┃ │ │ │ │ │纳指定污水的区域。 ┃
┠──┼─────┼───────────┼──┼─────────┼──────────────────────────────┨
┃ │ │ │ 9.4│倾倒区 │指用来倾倒疏浚物或固体废弃物的海区。 ┃
┠──┼─────┼───────────┼──┼─────────┼──────────────────────────────┨
┃ │ │ │ 9.5│城市地下水禁采区 │指禁止抽取地下水使用区域。 ┃
┠──┼─────┼───────────┼──┼─────────┼──────────────────────────────┨
┃ │ │ │ 9.6│城市地下水限采区 │指限制抽取地下水使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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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7│泄洪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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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保留区 │指目前尚未开发利用,且│10.1│预留区 │指主要功能已经确定,为以后的开发保留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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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0.2│待定区 │指目前主导功能不能确定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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