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强化农业科技入户的技术力量。各级政府要根据不同区域产业布局和农民群众的需求,确定科技入户的技术指导单位,相关部门择优选拔服务意识强、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农业科技人员组成科技入户队伍。省农业厅牵头组织省、市两级科技入户专家团,负责编写简明实用的全省或区域性主导良种和主推技术培训教材,开展产业调研和技术指导。县、乡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组和技术指导员要采用多种方式,给农民群众开展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经营能力等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与农民面对面、手把手地开展技术指导与具体示范,提高群众运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各级政府要选择年轻有为的干部到科技示范村任职,驻村帮助农技指导员搞好科技入户和科技示范的组织工作。承担农业科技入户工作任务的单位,要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条件,确保科技入户工作的基本需要。专家团成员、技术指导组成员、农技指导员每年要确保四分之一的时间在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工作,其绩效作为年终考评和奖惩的主要内容。
(十二)加强重大农业技术组装集成工作。要充分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科技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科研攻关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的研发,加快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提供技术储备和科技支撑,今年省财政安排300万元,要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各自筹100万元,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补助500万元,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要落实项目,明确责任,加强工作,为全省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作好示范。各科技入户的技术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包帮的重点乡村,引进、筛选、组装、配套一批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业机械、节水灌溉、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先进实用技术,制定简明、实用、易懂的实用技术规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转化。
四、加强政策扶持和组织领导,促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顺利开展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放活科技单位和科技人员,允许科技人员自主选择服务产业项目,选择农业科技示范村、农业科技示范户,领办、联办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成立中介组织或充当中介人,广泛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各级农业等部门要对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科技人员,在项目审批、职称晋升、成果评审、奖金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有关部门对农民学科技、用科技和传播科技的典型、农村能人、农民技术专家给予项目支持、经费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调整项目资金结构,增加必要的经费,加大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支持;科技推广、培训、科技扶贫等项目要向“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倾斜;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和个人广泛投入科技入户工作。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取得成效。省上成立分管农业副省长为组长,省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科技厅、林业厅、水利厅、乡企局、广电局、供销社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省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研究解决科技入户工作进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具体负责科技入户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和绩效考评。各市、县、区政府要落实人员、经费,确保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