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
开展春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淄政办发电[2005]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全国、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春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5〕45号),市政府决定,“五·一”节前后,在全市广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爱国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国群众性卫生工作的一大创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搞好春季爱国卫生专项治理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强化宣传,迅速掀起一场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使我市城乡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春夏之交是传染病的多发季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五·一”节前后这一有利时机,广泛动员城乡居民,大力开展卫生清扫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改善环境卫生。搞好蚊蝇集中消杀行动,消灭过冬蚊蝇。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保障饮食卫生安全。加强春季传染病预防控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以农贸市场、饭店、旅馆、学校、医疗机构、旅游景点、车站、建筑工地、背街小巷等场所为整治重点,从讲究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单位卫生做起,组织城乡群众人人动手,共同参与。通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大力营造清洁、卫生、文明的城乡环境,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搞好群众性专项整治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各界群众作出榜样。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协作和行业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组织和农村,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慈善会、科协和计生协会等社团组织,要结合自身的职能和工作特点,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各级爱卫会要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