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做好世界银行和英国政府混合贷款广西桂北少数民族山区综合扶贫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早研究和设计项目实施的管理机制和操作方案,利用已落实的配套资金抓好先导工程。总结和推广UNDP项目、日援天湖贫困地区扶贫计划项目、澳大利亚援助忻城环境恢复与扶贫项目等外资扶贫项目的成功做法,加强与社区伙伴、乐施会、行动国际援助、人类家园等组织的合作,继续落实与世界宣明会的扶贫协作协议。突出重点,加大新项目的开发与争取力度,加强外资扶贫项目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拓展我区扶贫开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
  要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扶贫开发,引导各种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实施扶贫项目,以增强国家、集体、个人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合力。
  (七)抓好干部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加强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新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负责人和各地扶贫工作业务骨干以及4060个贫困村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尽快熟悉扶贫政策,提高工作水平。2005年全区计划培训乡(镇)以上干部1000人以上。除各县(市、区)对贫困村村干部进行培训外,自治区统一培训1500名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逐步把贫困村村干部培养成为实施“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坚强的组织者、实践者。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要围绕贫困村优势产业开发展开,2005年全区计划培训20万人(次)以上。要继续抓好科技培训示范点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要突出抓好贫困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这是我区扶贫工作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增加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2005年自治区将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1万人以上。培训的主要对象是贫困村和扶贫异地安置点的贫困农户的劳动力。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为目的,采取委托有实力、有信誉的职业院校代培和与用工企业自培等多种方式进行。此项工作由扶贫部门牵头,财政、劳动保障、教育、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实施。
  三、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继续实行以县(市、区)为基本责任单位的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按照扶贫开发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年度计划、确定扶贫项目、安排扶贫资金、协调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搞好工作的检查验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行业扶贫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