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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黑龙江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失效]

  2.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
  (1)到2010年,全省70%的病区村完成改水,其中90%的中、重病区村完成改水任务,改水工程全部配套使用,水质符合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到2010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3.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
  (1)到2005年年底,完成卫生部下达的地方性砷中毒地区筛查工作和全省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情况调查工作。
  (2)到2010年,所有病区村完成改水。改水工程全部配套使用,水质符合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到2010年,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4.大骨节病。
  到2010年,全省大骨节病重病区村7至12岁儿童大骨节病X线骨端检出率控制在3%以下。
  5.布鲁氏菌病。
  (1)到2007年,布鲁氏菌病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
  (2)到2010年,布鲁氏菌病疫区达到基本控制标准;布鲁氏菌病疫区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鼠疫。
  到2010年,疫源地地区黄鼠密度控制在1只/10公顷以下,无人间、动物间疫情发生;鼠疫疫源地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预防控制措施
  (一)加强病情监测。
  结合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加强地方病病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准确、及时、定量地分析和预测全省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及考核评估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使病区群众普遍掌握地方病防治知识,增强防病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改变不利于健康的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三)加大干预力度。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地方病病种和防治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实施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
  要坚持对碘盐加工、销售进行监督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可持续发展。
  未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的地区和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的地区要认真落实以改水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并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紧密结合,积极实施改水降氟降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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