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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5.抓好教育和培训工作。围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指标体系、制度规范、管理服务办法等基本知识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搞好教育和培训。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5年5月-2005年11月)
  1.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方案。围绕“从农田到餐桌”、“从基地到餐桌”、从“车间、制作间到餐桌”等各个环节,摸清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逐步调整和完善工作方案。
  2.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5月)”活动。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与宣传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各新闻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连续宣传报道。各试点区县要组织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月活动。
  3.整顿规范。试点牵头、负责部门和试点区县在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的收集、评价和奖惩制度,5月20日前搞好各项制度的编制。试点企业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专项制度和体系,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对试点企业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取消试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4.对试点企业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的收集、评价和披露制度。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5年12月)
  1.试点牵头、负责部门和试点区县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2.召开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试点牵头、负责部门和试点区县对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抓好典型示范,实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二)齐抓共管,统筹实施
  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共同做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步调一致,形成合力。要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促进企业经营行为的自律。积极培育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各试点牵头、负责部门和区县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各环节的衔接配合。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信用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讲信用、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活动,倡导文明经商,强化企业自律意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食品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企业信用,强化信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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