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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二、抓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新技师培养计划
  认真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新技师(包括技师、高级技师和其他高级职业资格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作用,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以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高技能人才实习基地,逐步形成校企联合、特色鲜明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和条件,开展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相关的高技能培训,并不断扩大培训规模。要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和企业生产的需要,对全区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机械、电子、信息和电力等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养我区经济发展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级技能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到2006年,要努力建成国家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所以上,各市要根据本地主导产业的情况,加强政策支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或建设本市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共同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三、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质量
  采取更加有效的组织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师资特别是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理论和生产实习“一体化”教师;积极输送教学人员到国内重点大学、大中型骨干企业实训基地接受中、短期培训,积极引进或聘请区外高技能人才作为聘用或客座实习指导教师,建立起一支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尽快在我区现有的骨干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中建立若干个职业教育师资特别是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基地,承担教师的培训任务,并按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教学、教研和教材开发工作,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改革教学内容,积极开发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的实用技能训练教材;加强生产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增加技能培训比重;广泛运用现代远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开展远程培训,积极开发推广应用仿真模拟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四、发挥企业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的作用,稳定高技能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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