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门要组织鼠疫防治科技攻关和课题立项,落实科研经费,提供对鼠疫防治工作的科技支撑。卫生、药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鼠疫疫苗、治疗药物、灭獭灭蚤药物的开发研制,做好防治药品的储备和供销工作。
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鼠疫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健全机构,增强功能
强化各级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协调、参谋作用,根据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加强州(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科建设,调整充实以鼠疫防治为主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改善省、州(地、市)、县专业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建立鼠疫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物资储备;加强技术标准、操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鼠疫疫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组建现场应急处置机动队,提高疫情监测、疫源地调查、交通检疫、应急处置等各方面的工作能力,能够高效、有序、规范地进行鼠疫应急处置,及时救治病人,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
2005年要在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建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到2006年底,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建成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及格尔木市疾控中心建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到2007年底,33个疫源县(市)全部建立普通鼠疫强毒实验室。
(四)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各级卫生部门要将鼠疫防治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总体规划,开展卫生系统鼠疫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工作。对鼠疫防治专业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每年接受系统专业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0天,提高各级专业人员鼠疫监测、疫源地调查和应对突发鼠疫疫情处理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护人员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培训,每两年轮训一次,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学时,培训覆盖率要达到100%,强化临床医护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高疫情发现、报告率,减少误诊误治,降低病死率,严防自身感染。
(五)开展科研,提高水平
坚持科研为防治工作服务的方针,针对鼠疫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鼓励各级专业机构科技创新,组织开展鼠疫菌在自然界中的保存机理、鼠疫菌苗研发、快速诊断技术、治疗药物筛选、疫情控制等方面重大科技攻关和课题研究。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防控应用研究相结合,以防控应用研究为主,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方法,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防治措施和治疗手段,加大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加快我省鼠疫防治工作的现代化步伐。
五、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