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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户外广告登记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受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受理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2

户外广告变更登记事项

(申请人填写)




┌─────┬────────────────┬────────────────┐
│ 项目  │       原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
│单位名称 │                │                │
├─────┼────────────────┼────────────────┤
│广告媒介 │                │                │
├─────┼────────────────┼────────────────┤
│规格   │                │                │
├─────┼────────────────┼────────────────┤
│发布地点 │                │                │
├─────┼────────────────┼────────────────┤
│类别   │公共用地广告□ 非公共用地广告□│公共用地广告□ 非公共用地广告□│
│     │招牌广告□           │招牌广告□           │
├─────┼────────────────┼────────────────┤
│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申请延期、│                                 │
│变更理由 │                                 │
├─────┴─────────────────────────────────┤
│               初次备案事项                   │
├───────┬──────────────┬──────┬─────────┤
│  广告内容  │              │广告发布时间│         │
├───────┼──────────────┴──────┴─────────┤
│广告主名称  │                               │
├───────┼──────────────┬──────┬─────────┤
│广告主联系人 │              │  电话   │         │
└───────┴──────────────┴──────┴─────────┘

  填写说明:“原登记事项”须按照原《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核定内容填写。

户外广告设置地点实景照片

(申请人加盖骑缝章)




┌──────────────────────────┐
│                          │
│           粘              │
│                          │
│           贴              │
│                          │
│           处              │
│                          │
└──────────────────────────┘

填写说明:
  1.实景照片为两张,必须用胶片从不同角度拍摄,并附有照片底片(数码照片不受理)。实景照片应反映设置地点的真实状况。不得使用任何手段对本照片作技术处理。否则,视为申请人以欺骗手段申报。
  2.拍摄应当在保证清晰的同时,尽量反映出设置地点所在物业或道路的整体形象,以方便受理机关工作人员判别设置的整体效果。

设置户外广告场所、广告内容全景电脑效果图

(申请人加盖骑缝章)




┌──────────────────────────┐
│                          │
│           粘              │
│                          │
│           贴              │
│                          │
│           处              │
│                          │
└──────────────────────────┘

填写说明:
  1.户外广告设置地点在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原批准文件批准事项发生变更的,请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2.效果图的拍摄角度应与其中一张实景照片拍摄角度一致,并用箭头标注清楚所申报的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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