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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2005年粮食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建立防灾减灾示范点。选择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受灾严重的县(市、区)建立防灾减灾示范点,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摸清示范县(市、区)灾害发生规律,研究制定避灾生产的最佳种植模式、种植品种、播种季节等技术方案并予以示范推广。采取旱区改种耐旱作物和涝区实施避洪栽培等有效措施,引导灾区改革耕作制度,避免或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树立示范样板。
  (三)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病、虫、草、鼠害是影响粮食生产的重要因素。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地做好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植保工程建设,落实技术力量,搞好调查监测,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报,科学指导防治。要根据当地实际,坚持区域治理原则,明确主攻对象,切实做好关键时期、重点区域、重大病虫害的应急防治和综合治理,有效地控制病、虫、草、鼠害的发生和蔓延。
  (四)推行节水灌溉制度。由于2004年我区严重干旱,目前各地水库有效蓄水量严重不足,2005年春耕用水受到影响。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业用水和春耕生产计划,科学合理调配水源,确保春播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确实不能保证农业生产用水的地方,要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积极采用耐旱品种,大力推广旱育秧、地膜(秸秆)覆盖、节水灌溉、应用保水剂等节水技术,确保春播春种不误时。
  六、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一)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实现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逐步向种田能手和现代经营者适度规模经营的转变,推动我区粮食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扶持,在农村广泛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或粮食行业协会,不断完善其运行和管理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
  (二)培育和扶持一批粮食加工转化和种业龙头企业。2005年,在确认重点龙头企业时要重点向以粮食为原料的加工转化龙头企业和种业公司倾斜,并在政策、资金、信贷、税收、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促进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加速企业的技术和设备更新。
  (三)促进粮食加工和转化增值。充分利用粮食和秸杆资源,大力扶持粮食加工业和畜牧业,加强对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系列产品加工开发,大力发展养殖业,延长粮食产业链,促进粮食过腹转化增值,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粮食产业的良性循环。
  七、进一步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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