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第七条 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副秘书长任副主任。
  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汇总、核查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应急委员会,为应急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
  (二)在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具体实施。
  (三)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组织开展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五)承办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 市政府分别设立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单位以及参加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指挥各类单一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主管副秘书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相应牵头部门和单位,指挥场所在牵头部门和单位开设,如果条件不具备,则由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市人防办或其他适当地方开设,充分利用现有指挥系统硬件设施,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一)设立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市地震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粮食局、兰州电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兰州警备区、兰州铁路局、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二)设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三)设立市水旱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旱灾、暴雨洪水灾害和重点水库、重点防洪区域、重点河流超标准洪水、特大局地暴雨洪水和大范围人饮缺水应急工作。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水利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兰州警备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市卫生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供销社、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兰州电信局、兰州供电局、兰州铁路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四)设立市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全市因重大和特大病虫害、冻害等引发的农业灾害应急工作。市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五)设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暴雨、冰雹、暴雪、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市气象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兰州电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六)设立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市林业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市园林局、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办公室、兰州电信局、市气象局、兰州警备区、兰州铁路局、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七)设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市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民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兰州铁路局、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八)设立市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公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市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民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九)设立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矿山及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经济委员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商业贸易委员会、市卫生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十)设立市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行业等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十一)设立市爆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市公安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财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十二)设立市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核事故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十三)设立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十四)设立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兰州燃气化工集团、兰州铁路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十五)设立市生态破坏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生态破坏事故应急工作。市林业局会同市农牧局牵头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园林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十六)设立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林业重大和特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市园林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南北两山绿化工程指挥部、市气象局、兰州铁路局、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