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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以“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做好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开展以“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做好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党办[2005]1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关于开展以“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做好事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3月8日

关于开展以“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做好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把自治区党委提出的“进万家门、解万家难、暖万家心”活动落到实处,建立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开展以“扶贫帮困”为主要内容的做好事活动,并就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关爱互助的原则,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做好事活动,积极为各族群众排忧解难,树立起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目标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进社区、进农村、进牧区、进企业,广泛联系各族群众,从群众最现实、最需要、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通过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各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员的先进性。
  (一)在做好事活动中,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发动广大党员踊跃参与做好事活动,努力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队,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队,“释民疑、排民忧、解民难、暖民心”的服务队。
  (二)党员在做好事活动中要努力成为“四员”:
  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广大党员要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针对一些困难群体“求助无门”的现象和一些群众“上访才能解决问题”的认识误区,主动帮助他们了解政策,按政策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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