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对残疾人工作进行督查
助残日期间,市政府要组织对残疾人工作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及残工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贯彻落实《
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市政府并政发〔2003〕24号文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对已出台的关于残疾人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农村税费改革、安居工程及危房改造等政策是否落实到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要精心组织好围绕助残日活动主题的座谈会、报告会、表彰会等活动。
各地在研究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局工作规划时,一定要把扶助残疾人摆脱贫困奔小康作为重要内容,把扶残助残活动纳入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建文明单位内容总体安排,特别要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制定专门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围绕“平等参与,促进残疾人就业”这一主题,各级扶贫办、民政、财政、劳动、卫生、金融等部门要结合各自业务将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中,统一安排,同步实施。对残疾人就业扶贫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级领导和部门,特别要抓好农村无劳动能力残疾人带扶工作,市政府残工委拟定于四月下旬在尖草坪区召开全市残疾人帮扶工作现场会,以总结推广尖草坪区各级领导和部门及社区党员干部同特困残疾人交友结对,帮、包、扶、带的经验和做法。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特困残疾人帮扶活动。真正做到特困残疾人个个有人包,个个有人扶。通过包扶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
三、明确各部门助残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业务,积极主动的做好扶残助残工作,组织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
教育部门要认真检查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入学难问题。要加大对特教学校的支持力度和经费投入,努力把我市特教学校办成全国一流的特教学校。
卫生部门要贯彻落实并政办发〔2003〕1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同市残联一道积极做好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工作。全市各级卫生系统要积极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和巡诊活动,制定优惠残疾人政策,保障特困残疾人患病能够得到救助。要结合农村医保改革,将残疾人优先纳入保障范围,不断拓宽残疾人康复救助覆盖面民政部门要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使全市残疾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特困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力度。要重视、支持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劳动部门要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全市就业再就业工程计划,支持残联搞好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想方设法安置残疾人就业,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使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