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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关于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关于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5]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市残联关于《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

(市残联 2005年4月15日)


  根据中国残联、卫生部关于“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第二期合作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康复办《关于在太原市创建全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把“光明扶贫”行动引向深入,从2005年开始至2008年,力争用四年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
  二、任务目标
  (一)2005年—2008年,我市筛查出的能够手术的白内障患者全部得到手术治疗,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80%,形成白内障治疗自然运行机制,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发现一例手术一例。
  (二)培训眼科医务人员,提高眼科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眼保健教育,提高公众防盲意识。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市对推动防盲治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要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乡镇(街办)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技术人员培训和病员筛查工作;民政部门要对“三无”对象给予必要救助;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县(市、区)、乡镇(街办)残联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发动患者、筛查病例、了解贫困状况、汇总登记、建档立卡及新发白内障患者登记等工作。
  (二)提高眼科技术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当地眼科技术资源为全市白内障患者服务。医疗卫生部门要在充分发挥现有技术条件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眼科建设,完善手术设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尽快提高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逐年提高手术量。残联、卫生部门要组织相关医院做好对乡村(社区)普查人员的专业培训,掌握判别白内障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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