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一、二星级饭店由区县星评委组织区县级星评员实施检查;三、四星级饭店由北京市星评委组织北京市市级星评员实施检查;五星级饭店由全国星评委组织国家级星评员实施检查。
(四)评审:一、二星级饭店由各区县星评委办公室进行评审;三、四星级饭店由北京市星评委办公室进行评审;五星级饭店由国家星评委办公室进行评审。
(五)报批:按照权限由星评委办公室将评审结果上报星评委领导。
(六)批复:按照权限由星评委将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星级的饭店。
(七)授牌:统一由“全国星评委”颁发。
(八)复核:由各级星评委按照自身权限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附件:1、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北京市市级饭店星评员名单
3、饭店星评员章程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为了适应当前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的新形势,加强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组织力量,更有效地开展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现对北京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北京市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
北京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会长
委员:
1、各区县旅游局局长,共18人:
东城区旅游局局长
西城区旅游局局长
崇文区旅游局局长
宣武区旅游局局长
朝阳区旅游局局长
海淀区旅游局局长
丰台区旅游局局长
石景山区旅游局局长
通州区旅游局局长
平谷区旅游局局长
顺义区旅游局局长
怀柔区旅游局局长
昌平区旅游局局长
门头沟区旅游局局长
房山区旅游局局长
大兴区旅游局局长
密云县旅游局局长
延庆县旅游局局长
2、北京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处长
北京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副处长
3、行业协会饭店分会副会长,共11人
秘书长:北京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处长(兼)
办公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饭店餐饮管理处副处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