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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
“五一”节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今年“五一”节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在喜庆、安全、祥和的气氛中度过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切实加强“五一”节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落实今年3月初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强对“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有关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区县、各部门要在节前和节日期间开展一次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二、依法监管,有序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公安、交通、铁路、港口、海事、民航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严重超载、超员和违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等,要严厉查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交通管理,科学设立警示、疏导标志,确保道路、地铁、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的安全、畅通。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的优势,及时通报游客流量等信息。各运输和旅游单位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告知,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现象的发生。运输单位要搞好对各类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检测检验,确保运输工具安全可靠。
  三、加强检查,严密监控,确保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要严格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食物中毒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五一”节期间,各公园和游览景点要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监控设施,并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方案,严格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科学、合理地引导客流,维持好公共秩序。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尤其是地下场所和人行过道,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和出入口畅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缆车、索道和游船等各类游览、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承办大型文体、娱乐和商贸展示活动的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游客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使广大游客了解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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