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申请(样张)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根据本市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机构计量认证评审要求,我单位
□具备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所需的设备,并已全部检定(校准)合格。
□已按规定标识计量器具状态(合格证、停用证等)。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已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
□检验检测人员、引车员、外观检查员和底盘检查员对笔试题库已有了解并进行了复习。
□检验检测人员、引车员、外观检查员、底盘检查员和计算机网络操作人员熟悉本岗位工作和标准,能熟练检验和操作。
□《质量手册》已在编写中
现提出现场评审申请,希望在月日前到我单位进行计量认证现场评审
单位名称(盖公章):
2005年月日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手机:
注:1.符合的条款在□中打勾。
2.6月1日前交计量处
3.现场评审时间:6月2日~7月10日
4.市质量技监局计量处传真:54045914
附件3:
上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质量手册要求
基本要求:
4.1 组织全部条款
*4.11 预防措施预留目录
*4.13 内部审核预留目录
*4.14 管理评审预留目录
4.2 质量体系全部条款
4.3 文件控制全部条款
4.6 服务和供给品的采购全部条款
4.7 服务客户全部条款
4.8 投诉全部条款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全部条款
4.10 纠正措施全部条款
4.12 记录的控制全部条款
5.2 人员全部条款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全部条款
5.5 设备全部条款
5.6 测量溯源性部份条款
5.8 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全部条款
5.9 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保证全部条款
5.10 结果报告部份条款
*5.10.3.1a)预留目录
*5.10.3.1b)预留目录
*5.10.3.1e)预留目录
6 附加要求部份条款
以下要素和条款有*的本次评审时可以不写具体内容,但必须在质量手册中预留目录。在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后,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完成内容编写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