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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3、加强后续扶持,构造培训、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平台。建立由政府官员、企业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和咨询机构,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支持和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动员更多的企业家结对帮扶创业者创办微型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创业网站,为创业人员提供快捷、丰富的信息服务。争取政府有关部门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创造更多机会,提高创业成功率。
  4、充分发挥省级创业培训基地在培训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建立江苏省创业培训示范基地的通知》(苏劳社[2004]60号)文件精神,年内将认定3-4家省级创业培训基地。创业培训基地要在培训模式、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场地落实、小额贷款、减免税费、跟踪服务等方面大胆尝试,勇于创新,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等再就业优惠政策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培育和扶持创业明星,利用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基地的经验。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建立教师培训进修制度。加大师资力量的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就业培训机构教师整体素质。切实把提高教师实施创业培训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训的重点,组织开展创业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积极推行“SIYB”创业培训模式。
  2、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以国家、省重点就业训练中心复评为契机,省厅将对国家、省级重点就业训练中心、就业培训基地分期分批进行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举办新教材、新教学方法培训交流活动,丰富教研活动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做好宣传工作。
  1、要充分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加强劳动部门就业培训机构自身建设,增加培训的资金投入。各地就业培训机构要用好各项就业政策,从各级财政再就业经费及农村劳务输出培训补助预算中明确资金渠道,形成培训-就业-失业-再培训的良性循环,以适应培训市场化运作进程。
  2、加强统计和调研工作。各地就业(培训)管理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各项统计数据要准确、及时。积极开展对就业培训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培训的专业、课程的设置、培训的质量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
  3、加强对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再就业培训的重要作用;宣传就业培训政策;宣传本地区就业培训“品牌”;宣传技术能手、创业明星成才和创业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人才,崇尚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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