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05年全省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苏劳社就管[2005]1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再就业培训工作,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现就2005年全省再就业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从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线,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按照《2004--2006年江苏省再就业培训规划》,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目标任务
(一)力争全年再就业培训40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0%,培训后一定期限内再就业率达60%以上;
(二)创业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50%以上,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开发就业岗位3个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把再就业培训摆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
1、进一步认识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再就业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再就业重点工作来抓。各市要根据今年省下达的培训目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再就业培训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继续实施再就业培训工作目标考核和通报制度,将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作为就业再就业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2、研究建立再就业培训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开拓思路,按照新时期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与促进再就业相联系的培训政策和措施。用优惠政策鼓励,用市场信息引导,促使下岗失业人员自愿参加培训。
3、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再就业培训工作的管理。应用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再就业培训单位、专业设置等信息和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培训信息进行动态跟进管理,既有助于培训的统筹规划,又有助于培训后的就业跟进服务。此项工作应作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4、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整合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提供优质化的就业培训服务。要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资源的特点,确定1-2个“拳头”工种作为培训专业,开展“品牌”培训。创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就业培训“品牌”和有区域特色的地区性培训“品牌”,进一步推动我省再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