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组建班子
1、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杭州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发挥综合部门通盘考虑、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作用。
2、各区、县(市)以及乡镇相应设立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形成自上而下互为贯通的工作网络。强化各级的服务意识,由“重审批”向“重服务”转变。对涉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立项登记备案、规划、土地审批、工商登记等,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实行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对重大项目优先进入“绿色通道”,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流程。
3、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逐年量化,明确每年需要完成的具体目标,层层分解下达,落实任务,分清职责,实行年度考核。全市每年召开一次现代服务业发展表彰奖励大会,参照工业企业的奖励办法,重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4、加快研究制定杭州发展现代服务业导向目录,明确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引导资金投向八大重点领域,按照“储备一批、规划一批、建设一批、滚动发展”的原则,筹划、论证、筛选、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项目,建立现代服务业的大项目储备库。
(二)规划引导,政策扶持
1、进一步深化全市“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完善功能、扩大半径、提升能级”的总体要求,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推进行业发展的责任主体,以“一业一责”的原则,完善重点发展的大旅游、大文化、金融服务、商贸与物流、信息服务与软件、中介服务、房地产、社区服务八大分规划。各区、县(市)要按照“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功能互补,适当错位”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编制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规划,尽快形成上下贯通、衔接一致的规划体系,以指导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全面推进。
2、现代服务业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要全面梳理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细则,包括对投资导向、用地、项目审批、税收优惠、贴息贷款、用电、用水、用气价格等方面的政策进行细化,进一步扶强扶优,大力推进跨行、跨业、跨区域的大集团、大企业的组建,鼓励服务类企业做强做大。
3、市和区、县(市)要尽快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已设立的服务业各行业的财政扶持资金,应由分散变为集中,实行通盘考虑、统筹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加大扶持的力度,可考虑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亿元的专项资金,对现代服务业中的优势产业、新兴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支持,以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技术创新,开放带动
1、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参照制造业技改贴息的政策,对优势传统服务业和业态先进的服务业给予贴息补助,鼓励其加快改造升级和不断向先进业态靠拢的步伐。
2、开辟投融资渠道,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募集社会资金。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界限的资产重组、联合、兼并等多种改造、改组方式,促进现代服务业由粗放型的外延扩张向集约型的质的提高转变。
3、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力求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以资源换技术、以市场换项目,拓宽融资的渠道。要积极争取世界银行的低息、无息贷款,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计划,获得国家、省的有关扶持政策。同时,要明确招商选资的标准,着重引进发展的重点领域、新兴行业和薄弱环节,通过改造、提升和龙头企业的带动,全面提高我市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档次。
(四)营造环境,法制保障
1、加快清理现行服务业相关法规和政策,按照WTO入世承诺的要求,及时废止不符合入世要求和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文件,加快对不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法规和政策的清理。
2、加强行业标准制定、价格管理、纠纷仲裁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信用杭州”。
3、打破行业垄断,推进脱钩转制;进一步清理准入条件,除了国家有特殊规定以外,所有投资领域放宽管制、规范管理、降低门槛、减少收费、改善服务,全面实行“非禁即入”。
4、实现WTO对外资进入服务业市场的承诺,给予内资和外资在各种政策上以同等待遇,并制定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确保服务业市场规范、有序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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