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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汕头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汕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汕头市火灾隐患大排查
大整改保安全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汕府办[200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业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予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

汕头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督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为检验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工作)的工作成果,督促各地继续深入开展该项活动,2004年12月23日至24日,市政府派出由市消防局、文化局、建设局、旅游局、安监局、经贸局、工商局、卫生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察组,分两个小组对各区县开展大排查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从督查和日常掌握的情况来看,各区县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均能高度重视大排查工作,认真按照市政府的部署,逐个阶段开展工作,排查、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我市火灾事故的多发势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大排查专项工作。公安部和省、市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区县立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开展大排查工作。各地均成立了以区、县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大排查工作文件。龙湖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等工作,区政府领导还带领有关人员到区消防大队进行专题调研。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也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相关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部署所属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据统计,全市共发出《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45415份,目前已收回3万多份。
  (二)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推动大排查工作纵深发展。各区县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重视宣传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大排查工作的积极性。大排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各媒体上共发表有关新闻稿件38篇,制作专题片、专题节目及专栏共32个;市公安消防局编辑出版了大排查工作专刊,及时通报各区县、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先进工作经验,并与广播电台合作开办“消防安全连万家”专题节目,与汕头日报合作开办了“消防宣传专栏”;各区县也开展了知识讲座、综合灭火演练、参观消防站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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